那些要花錢律師才會告訴你的 – 信託

Categories: 稅務規劃, 遺產傳承Published On: October 20th, 20201.5 min readViews: 32958
Betty Shih
SHARE

信託 Living Trust 的成立其目的在保障後代子孫財富、維持家族財富永續,達避免子女或其他人不當管理運用財產。

但是信託好像有好多種啊?
做了信託後,我是不是失去控制權呢?
是不是做了信託就沒有遺產稅的問題?

1. “聽說信託的種類多達42種,感覺很複雜”

信託簡單來說,可以分成兩種類別,一是不可撤銷的irrevocable,另外一就是可撤銷的revocable。 Irrevocable它的用途主要是在於資產保護或一些節稅的一些規劃。但比較普遍的是可撤銷的信託,也就是人們常聽到的 Family Living Trust 家庭信託; 此信託主要是用來避免遺產認證手續的。在加州有probate這個程序,即是如果有超過15萬的資產,但是沒有任何的信託和遺囑的話,或者沒有這種automatic可以自動避免遺產認證的這種tool,最終會進入遺產認證法庭,官司打個一年半載的,都很普遍。那麼官司費用是按照遺產的一個百分比去抽的,是根據California product code定的,不決定於律師收費標準。

一般來說,建議客戶先從一個Revocable的living trust開始作規劃。信託管理師去幫客戶審核他們的信託會發現一件事:他們的資產根本沒有換到信託名下,歸納出來,有可能是律師的疏忽(沒有跟客戶講清楚),也有可能是客戶明白,但遲遲未做更改。這會產生什麼後果呢?沒有列入在其信託名下的這些資產,其實還是要經過probate,那客戶拿到的這份信託等同是一堆廢紙。可能的好處是,他既然做了,遺產認證的法庭會比較另眼看待,這個probate的程序就相對會比較短。再次提醒朋友們,在做了信託之後務必要做一個funding的動作,把資產列入到信託的名下。

2. “做了信託後,是不是意味我對資產失去控制權呢?”

華人在信託方面可能會過度謹慎疑慮,擔心做了Revocable Living trust後,是不是就失去控制了?其實沒有那回事。說到可撤銷跟不可撤銷信託,其實在亞洲也常叫自益信託跟他益信託。自益信託就為自己的,他益就是為別人的,自益信託都是可撤銷,他益信託就是不可撤銷。
把信託當作一個公司就比較好理解: 公司會有一個創辦人、管理人、擁有人,那這三個人可不可以都是自己?當然可以。如果都是自己,等於“我的還是我的”,這就是所謂的自益信託,可撤銷,因為都是自己的,還可以管嘛。那他益信託,irrevocable不可撤銷,就是只有創辦人是自己,但是管理人、擁有人都不是自己了​​,這樣的話就不屬於我了。二者最大的差別在:所謂可撤銷就是我的,不可撤銷就不是我的。可撤銷的信託是避開我們在遺產驗證產生的問題,尤其在加州紐約,這種遺產驗證費時又費錢。所以透過信託,將資產整裡妥善以後不需要驗證和公開資產信息,讓隱私得到保護。

生前信託在人走了以後還可以牽涉到不可撤銷,不可撤銷就是管理人跟擁有人不是自己了​​。當父母走了以後,仍可以指派這個資產繼續留在信託裡面,變成一個不可撤銷的信託,可以規定孩子在幾歲之前只拿利息不拿本金,等到一定年歲後才能算領多少錢,這些細節都可以事先規劃的。只要留在不可撤銷信託,只拿利息不拿本金的話,錢不屬於他的,離婚被告分不到了,這樣子的話,可以甚至還有幾代都可以留在信託裡面。比方說一些高淨值客戶,孩子可能突然繼承好幾百萬甚至上千萬遺產,之前所提到的各種影響財產分配狀況是很多富爸媽的擔憂。其實在信託裡面設條款可以解決這些問題,比如說各年齡段可分配多少錢或信託資產裡面的百分之多少,(甚至可以詳細註明孩子創業,給他50萬美金多一分也不行,或者買房,給他50萬付頭款多一分也不給)。
所以建議客戶好好的來了解信託的各項條款,才能規避後面的一些問題,而且作為生前信託可撤銷,現在做的不夠完全以後都還可以修改。

3. 做了信託就沒有遺產稅的問題?

生前信託可以避開遺產認證,也可以在人走後做出好的管理安排,但它不能解決的是生前信託裡面的東西還是我們的遺產。很多人誤解以為生前信託財務就不是遺產了? 不是的,生前信託裡面的東西都還屬於我們的。因此專家會建議善用自己買的人壽保險來做規劃,當資產夠多時,理賠賠到孩子的話還是算到我們的遺產,這個時候放到不可撤銷信託是較好的安排。

可撤銷信託不能解決遺產稅的問題。可撤銷信託另一優勢是有個step up basis,受益人透過可撤銷信託來繼承的不動產、股票等等,其實有墊高成本的概念。舉例,如果父母買了一套房子是100萬,之後房子可能增值到300萬,當孩子繼承這個basis是以300萬來計算,所以理論上這個capital gains就免了,就不用付了,因為有遺產稅。但國稅局不是傻瓜,所以呢,這個父母的遺產就是以300萬的basis去計算的。資產較龐大族群,資產增值也很大,則須處理遺產稅的問題。因此,專家建議透過 life insurance人壽保險 (life insurance can be leveraged)來規劃是個明智選擇。
將人壽保險跟不可撤銷信託結合在一起,(美國人,綠卡或公民),透過可撤銷的Family Living Trust提早做一份人壽保險規劃,就是你這個保單也許放入一個ILIT,就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不可撤銷人壽保險​​信託)裡面,如此搭配則可達到更妥善的資產保護,省稅,與慈善等意義。總的來說,如果父母的資產沒有太大,一個生前信託就可以搞定;如果有遺產稅的考量,贈與又怕會花掉、告掉、敗掉、離掉的話,配一個不可撤銷保險信託,90%-95%的問題都可以解決了。所以好的規劃搭配是絕對必要的。

如果朋友們對信託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大家跟我們泛宇集團聯絡,熱線電話是:888 831 8868我們可以提供相關資料也可以請專業律師一起來幫忙。泛宇用心,讓您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