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2023年最新法定喪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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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在2022 年 9 月 29 日通過了AB-1949新增法律,修訂了加州家庭權利法案 (California Family Rights Act, CFRA),是針對喪假的相關規定。法案表示,在家庭成員去世後,公司必須為符合條件的員工提供最多五天的喪假。加州只要是五人以上的公司,都必須實施這項新的喪假規定,並將於 2023 年 1 月 1 日立即生效。
重點整理
法案要求須按照以下方式申請喪假:
- 喪假必須在家人死亡日開始計算,三個月內必須完成
- 必須根據任何現有的喪假政策(只要不少於五天的喪假)
- 在沒有現行政策的情況下,喪假可能是無薪的,但員工有權使用其他可用的假期,包括可用的帶薪病假
- 喪假的天數不必連續
證明文件提供
如果雇主提出要求,員工必須在開始休喪假的 30 天內提供家庭成員死亡證明文件。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死亡證明、發布的訃告或太平間、殯儀館、殯葬協會、火葬場、宗教機構或政府機構出具的死亡、葬禮或追悼會的書面證明。 雇主必須對任何申請喪假的員工採取個人資料與資訊保密政策,對於所有文件都必須保密。
重要定義
- 家庭成員
法律上定義的家庭成員為配偶、孩子、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配偶的父母。 - 符合資格的員工
員工是指在喪假開始前至少已經有上班 30 天以上的員工。該立法不適用於其他特定工作條件的有效集體談判協議所涵蓋的員工。
喪假可能是無薪的,但員工可以使用其他可用的假期餘額,或是公司也可以提供帶薪的喪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