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Sold “AS IS” – 現況出售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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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賣方市場賣家市場中,往往市場上的存貨量都是供不應求。待買家好不容易在眾多提供中突圍而出,被賣家選中,最終價格有時候甚至要高於出價才能把房子拿下,進入過戶程序。但是往往這時候有的賣主姿態都擺很高,或提出說不做任何維修。通常這種情況,經紀人會在合約上表明出售的物業“as is”,也就是說房子將於現況出售,賣家亦不做任何維修。但是就算賣家註明出售“As Is”現況出售,買家還是有權利提出維修的要求。
在加州住宅購買合同中,第11條財產狀況有提(i)該物業在其現有實際情況下作為接受日期出售(a)“AS-IS”;(b)受買方調查權限制。
大概意思是,就算房子以現況出售,買家還是有權利進行房屋檢查,至於檢查費用,視乎房子的大小而定,介乎於$ 300- $ 1000個不等。檢查公司會提供一份詳細的檢查報告,買家可根據報告,要求賣家做一些法律規定或影響比較大的問題。
在另一方面,賣家也有權利拒絕買家的要求。但必須要注意的是,就算房子是出售“As Is”現況出售,賣家還是有責任把已知損壞的東西如實告知買家,不能有任何的隱瞞。同時間,買家也可以因為賣家的不同意維修而取消合約,拿回押金。
我們就遇到過很多賣家沒有確實報告房屋實情的情況,如後院的游泳池被填充未報,房屋有人過世在其中未報,房屋曾經漏水被淹未報等等。如實報告是賣家的責任,買家也有承擔其中問題的義務,所以在房屋檢測的時候爆出的問題還是需要謹慎注意。在房子買賣成交前,做好所有的功課,讓交易順利完成,雙方都可以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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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Quintus Fok)
圖片丨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