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贈與稅|海外贈與「這樣給」省稅比較多!
我們今天跟大家分享一個大家特別關心的話題,就是「如果我人在美國,我海外的親人給我一些贈與,我需要打稅嗎?」
首先我們從幾方面來看,如果這個海外親人根本就沒有美國的身份,那麼他贈予給美國人的時候,實際上是沒有任何稅的問題。美國的稅有好幾種,有一種叫所得稅就是自己賺的錢,那這個並不是自己賺的錢,而是親人給的錢。第二種稅是贈與稅,贈與稅是征「給」的人,而不是征「收」的人,所以收的人也不用繳稅。既然如此,這個是海外親人的贈與,他願意怎麼給就怎麼給,美國只能管理自己的國民,對於外國人的贈與,他是沒有權利去做任何征稅動作的。
但是我們要注意的是,海外親人怎麼給的方式很重要,因為有一些是海外的親人把錢拿來到美國,比如說打到美國父母親自己的帳戶,然後自己父母親在美國買了一套價值一百萬的房子,然後再把名字改成子女,那這個時候就有問題了。因為子女已經是美國人,這樣做的話,就等於說是父母親在贈予給美國人一個美國的物業,是實地的物業,而且這個物業是在美國的土地上,那就必須要遵守一個規定:一年只能給一萬五,如果給女兒、女婿及兒女的話,一萬五乘以四,也只有六萬。可是這個房子是一百萬,不知道要給到什麼時候。所以,建議大家不要去贈與房地產,直接轉賬給兒女就可以了。如果是贈予,以美國的稅法來說,在海外完成是最好的。這裡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父母親把這個錢就轉到兒女的中國賬戶,這是最好的方式。比如說,父母轉了一百萬到子女的中國賬戶,美國的子女就需要在美國做一個8938、114表格的申報,也就是我們常聽到的肥爸條款和肥咖條款。美國子女這個一百萬在海外的金融賬戶,轉進來的時候是等於是從海外的賬戶轉到自己美國的賬戶,就沒有申報了。
第二種,是父母這一百萬從中國的賬戶直接打到美國子女的賬戶,這樣也是可行的。如果這個金額一年之內超過十萬的話,就要報給國稅局知道,表明這是父母的贈與。那贈予的話,在國內是有匯款限制的,不能一下匯很多錢出去,一個人只能匯五萬。所以他會用姑姑、舅舅等七大姑八大姨的名字,可能十來個人,每人整五萬出來。那對於美國的子女來說,他要填好這個3520的表格,讓國稅局清清楚楚地知道這些中間人是誰。這裡請大家注意:你申請3520的報表跟稅表一樣,是每一年的4月15號。4月15號報前一年的,如2022年的4月15號要報2021年一整年收到的贈與。如果需要延期,一定要記得做延期的動作,你就可以有多六個月的時間來做申報。
小結:如果您對海外贈與這一方面還有任何的疑問,歡迎隨時聯絡我們泛宇,這裡有專業人士為您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