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好還是遺產好?

Categories: 理財投資, 稅務規劃, 美國生活, 遺產傳承, 金融時事Published On: July 13th, 20210 min readViews: 14022
admin
SHARE

關於拜登稅改的話題一直都很熱門。

最近又聽說他可能要把遺產稅的減免額降下來,很多人開始擔心,將來會對孩子繼承遺產有所影響,在糾結要不要提早做一些贈與的動作?

到底是贈與好還是遺產好?

活著的時候給,叫“贈與”,人走了才給的,叫“遺產”。華人常一邊擔心自己的孩子錢不夠用,又或者想避開遺產稅,夾雜在兩難中,還是想早早的把財產贈與給孩子。

甚至在美國,常看見家長帶著六、七歲的小朋友來買房產,然後房子的歸屬寫孩子的名字。

其實,這樣做遺產規劃,不是很正確的做法。

為什麼?有三大原因:

  1. 孩子還小的,對理財沒有概念;孩子成年的,有時候難免碰到花掉、敗掉、告掉、離掉的情況。
  2. 太早把錢給孩子,父母容易失去主動權,有時候可能讓孩子回家這件事慢慢變成奢望。因為如果孩子住在外州的話,回家一趟不太容易,甚至還有一種情況是,一些孩子把錢拿到手後,就不管父母死活了。
  3. 假設高增值財產從100萬漲到500萬,贈與給孩子時,父母成本100萬,孩子的成本也是100萬,那中間漲的400萬要打增值稅。如果是作為遺產給孩子繼承,那中間的400萬增值稅全免,這個免增值稅只有遺產有,贈與沒有的。

所以,太早把財產贈予給孩子,不僅擔心孩子會花掉、告掉、敗掉、離掉,再加上稅的方面又打得多,很多時候我們能夠留到最後,作為遺產給孩子繼承,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好一點。